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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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一、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2、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学历及专业条件
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一般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对专业条件不作要求。
四、外省市人才引进人员
1、须符合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引进条件。
2、须是特级教师、省部级劳动模范、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全国优秀教师,身心健康,考核成绩优良(配偶随调须符合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引进条件)。
3、须符合招聘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4、具体录用手续办理,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相关学段的授课和学科素养培育工作;
2、认真执行课程标准、认真制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3、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总结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