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河源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18 17:51:30来源:本网作者: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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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关于印发<2020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就函〔2020〕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我市决定公开招聘53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确保阳光操作,选拔优秀人才。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考和排序招聘机制相结合的方式,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全市共开发53个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岗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对象为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需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
4.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福利待遇
(一)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资待遇按省规定参照我市县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确定月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为4200元/人,个人和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分别按每月工资总额基数的10%计算。
(三)从起薪之月起,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区域内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标准,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本辖区招用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管理细则。
(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其他补贴项目的政策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直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和排序招聘机制。优先招聘困难高校毕业生,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靠前的优先选择岗位,依次聘用,若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后岗位仍有空缺,则从其他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将报名所需资料制作成压缩包(压缩包需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发送至邮箱hyjy3238369@126.com,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23日17:00止。
(三)报名须提交资料
应聘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2020年度河源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扫描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无误后签名);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证书扫描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籍证明扫描件;
证明困难高校毕业生所需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扫描件、或《五保供养证》扫描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扫描件、或扶贫卡扫描件、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证明(附件3)扫描件、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扫描件;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扫描件;
③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有效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扫描件,以2020年8月23日为界点计算;
④属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扫描件。
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在240*320以上,照片重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名资格审核
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联系本人,未及时补充材料或无法联系的取消优先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8月27日到河源技师学院教学楼7栋10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六)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10:00。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全市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考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笔试成绩在河源人社网和河源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对象依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七)体检
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所应聘的岗位相应的市、区(县)人社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等。
(九)递补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拟录用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十)公示、培训、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招聘人选通过河源人社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培训后,派遣到各级人社部门报到。市、区(县)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招聘各环节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调整,以河源人社网公布的通知为准。请各应聘的考生注意关注有关通知,并保持手机畅通。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社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河源市人社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费用问题
此次考试不收考务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咨询电话:3297008
附件1:河源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度河源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表.xlsx
附件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证明.doc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