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8个岗位共1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7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音乐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zp.zjcm.edu.cn:71/home)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非教学岗)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或不提交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如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名,则该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4.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23年5月11日-5月13日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复试(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考试时间初定5月14日(周日)上午,在浙江音乐学院校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如该岗位有符合条件的博士应聘,则硕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4进入复试(面试);如无博士应聘,则硕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进入复试(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初定5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在学校官网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水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所有参加面试者均需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照学校安排参加心理健康测试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显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考生需配合学校到有关专业医疗机构做进一步认定;如结果为重性精神障碍倾向的,或不配合做认定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